停气及恢复供气
发布日期:2016-04-22     来源:                                     【打印】【关闭


 

事项名称

停气及恢复供气

办理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申请受理条件

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

办理机构

热源厂营业厅、金信营业厅、珠江营业厅、统筹园区营业厅

办理程序

客户申请→公司审批→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客户满意度回访。

所需材料

《停气申请单》或《恢复用气申请单》

办理时限

三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工程量大小实际收费

办理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街1号

咨询电话

0477-96699

办理时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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