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金豹在2013年11月7日的《鄂尔多斯日报》上声明将坐落于吉劳庆南路1号街坊50号〔证号为鄂国用(2002)第1148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并声明作废;同时吕金豹在2013年12月16日的《鄂尔多斯日报》上声明将坐落于吉劳庆南路1号街坊50号〔证号为鄂他项(2003)第113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证》遗失,并声明作废。
吕金豹向我局申请补发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并申请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证。我局对其予以公告,利害关系人如对补发及注销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他项权利证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也可电话、函告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
电话:8581810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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