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4-22     来源: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                                     【打印】【关闭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注销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庆华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6号【证号为东国用(2001)第2001-062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01.86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张义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6-6号【证号为鄂国用(2005)第2005-1380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76.61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何在元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7-33号【证号为东国用(2001)第2001-120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89.00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尚成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7-22号【证号为东国用(2004)第2004-051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234.09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范连魁将座落于伊化南路16-7号【证号为伊国用(籍)字第9900077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251.30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闫培民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7-19号【证号为东国用(1999)字第99-138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19.97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李天霖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6-12号【证号为鄂国用(2002)字第1135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256.25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杨秉恒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6号街坊【证号为东国用(1995)字第95-066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364.00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逯华云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6-8号【证号为鄂国用(2003)字第1182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69.02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孟克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6-16号【证号为鄂国用(2004)第1292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09.72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王树林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7-28号【证号为东国用(2001)第2001-102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221.13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张子清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6-14号【证号为东国用(1998)第98-101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323.32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金赛龙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6-5号【证号为东国用(2001)第2001-138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42.90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金赛龙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6-5号【证号为伊国用(籍)第2000660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61.85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丁明星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6-9号【证号为鄂国用(2007)第1410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288.00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丁明星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6号街坊【证号为伊国用(2001)第1010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72.73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周玉珍将座落于伊化北路32-17号【证号为东国用(1999)第99-138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43.31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张换换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7-25号【证号为东国用(2000)第2000-109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08.98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孙瑞林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6-11号【证号为鄂国用(2003)第1174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293.37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奇金花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6-13号【证号为鄂国用(2003)第1185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94.63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刘玉祥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6-19号【证号为东国用(1996)第96-071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469.76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杨志清将座落于伊化北路16-4号【证号为鄂国用(2001)第1016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97.34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高空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6-2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7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40.09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贺光勤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6-4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7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39.94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陈换如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6-1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3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99.12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刘润成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7-2号【证号为东国用(1992)第温2-019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37.20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朱长城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8-4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14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42.35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张国华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7-4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8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35.37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白志杰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9-3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6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40.33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陈兰芳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5-6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6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02.63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池建华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4-6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15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88.72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谢宝山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4-5号【证号为东国用(1992)第温2-019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15.40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高虎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4-8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2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89.55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盛学文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9-4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2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40.16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满银顺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6-2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9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30.65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李再世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5-5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8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05.35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孙千和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9-2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7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41.86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高占海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9-1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2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99.12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刘世良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4-9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2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36.75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杨光耀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9-5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15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45.44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王美翠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5-3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8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07.16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郝根如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7-5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6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37.11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李文清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8-5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6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41.75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郭应华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5-2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15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40.51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刘金义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7-3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7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35.30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高文清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8-3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3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06.36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郭兆旗将座落于温都尔路2-6-3号【证号为东国用(92)第温2-017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39.75平米,因房屋拆迁,予以公告注销;

以上47宗公告注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向我局申请公告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我局对其予以公告,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注销以上47宗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也可电话、函告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

201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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