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用电报装
发布日期:2016-04-22     来源:市电业局                                     【打印】【关闭


事项名称

申请用电报装

办理依据

 

申请受理条件

高压、低压(居民)、集体报装用户

办理机构

客户服务中心

办理程序

所需材料

 一、高压客户报装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㈠要详细填写供电部门提供的《用电申请表》。

 ㈡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受理人员对原件进行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㈢ 经 办 人 的 身 份 证 及 复 印 件 , 法 人 代 表 出 具 的 授 权 委 托书。

 ㈣政府职能部门对该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近期及远期用电容量。

 ㈤煤矿客户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山开采证、矿长资格证、安全矿长资格证,受理人员对原件进行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二、低压(居民)客户报装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㈠要详细填写供电部门提供的《用电申请表》。

 ㈡零散居民客户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原件,受理人员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㈢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受理人员对原件进行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三、集体报装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㈠要详细填写供电部门提供的《用电申请表》。

 ㈡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受理人员对原件进行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㈢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㈣要提供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可先提供《建设工程要点通知书》,但在送电前必须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理人员对原件进行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办理时限

资料齐备20分钟完成录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址

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大街与团结路交汇处

咨询电话

8596401

办理时间

83012001430173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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