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企业动产抵押、变更、续期、注销登记 |
办理依据 |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 |
申请受理条件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搞善意第三人。 |
办理机构 | 市工商局市场科 |
办理程序 | 提交材料—受理—核准—审批—办结 |
所需材料 | 抵押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抵押合同、最高授信合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抵押物明细及票据、公司营业执照。 |
办理时限 | 五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地址 | 市工商局 |
咨询电话 | 8324109 |
办理时间 | 1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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