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3年对旗区统计重点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2     来源:数管中心                                     【打印】【关闭


各旗区统计局、康巴什新区发展局: 

  现将《鄂尔多斯市统计局2013年对旗区统计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核办法认真执行。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2013年5月8日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2013年对旗区统计重点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旗区统计工作,调动各旗区统计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市统计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市统计局在总结以往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和原则 

  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以加强统计服务为重点,以提升统计能力为目标,促进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全市统计系统内部形成一种创先争优、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公正透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实效、便于操作的原则。 

  二、考核时间和范围 

  考核时间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考核范围为各旗区统计局、康巴什新区发展局。 

  三、考核内容(100分) 

  (一)基本业务(30分) 

  基本业务考核分为两部分,一是按各专业报表质量和上报时效由相关科室排出名次并打分;二是由局数据巡查小组根据各次数据巡查情况打分;最后由考核科将两项得分情况汇总后得出各旗区基本业务最终分值。 

  (二)统计服务(20分) 

  统计服务考核重点为统计分析和信息,具体按照两部分进行考核,一是统计信息数据上网工作。包括是否按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有固定信息员,并切实加强信息数据把关。全年做好上报工作,没有错误并符合要求得满分,出现错误酌情扣分;是否按照要求渠道报送信息,除特殊情况外停止寄送纸质文稿,符合要求满分,出现错误酌情扣分;同时根据信息数量和质量打分。二是重点信息和分析报送工作。每个旗区统计局全年不少于4篇重点分析,不少于12篇重点信息,其中至少2篇政务信息。重点信息和分析报送要求精品,内容简练、客观、真实。分析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上,4000字以内;政务信息要求在300字以上, 3000字以内;经济类信息控制在2000字以内。重点信息和分析要求偏重于本地特色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工作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以及突出地方特色的统计分析报告等。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综合科、计算站负责打分。 

  (三)经济普查工作(20分)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做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此项工作由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考评。 

  (四)基层基础建设(10分) 

  考核根据五部分内容:一是推进旗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达标情况;二是规范“三上”企业统计工作,推动 “三上”企业星级标准建设情况;三是完善“统计视频会议室”的建设情况;四是各旗区“统计信息网站”建设更新情况;五是协同办公系统建设情况。此项工作由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监督考评。 

  (五)统计能力(20分) 

  加强旗区统计局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统计内容、服务方式、技术手段、统计法制等六个方面求得突破。强化财务管理、干部培训、统计执法等各项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局领导、办公室、法规科监督考评。 

  四、考核及奖励办法 

  (一)各旗区于7月15日、12月15日前上报上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 

  (二)单项重点工作得分按照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减。六项单项得分汇总得出各旗区综合得分和名次。 

  (三)考核设实绩突出单位、实绩比较突出单位、实绩一般单位。 

   附:鄂尔多斯市统计局2013年对旗区统计重点工作考核办法评分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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