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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鄂尔多斯市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办法》印发,请严格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推进干部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请假种类
(一)病假:凡因病需治疗和休养者,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需有医院的诊断证明,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办理请假手续。考核科备案。特殊情况可后补手续。
(二)事假:凡因有事需请事假,假期根据实际情况核准,将请假手续交考核科备案,工作安排好后方能离岗。
(三)探亲假:符合享受探亲假的职工,需本人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批准后,到考核科办理请假备案手续。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2、职工探望父母,未婚职工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已婚职工每四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均为20天。
3、全部探亲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在内,另外,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职工适当的往返路程假。
(四)产假:女职工生育可享受产假,正常生育产假90天,难产另加15天,晚育可另加30天。
(五)婚丧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法律的一般规定是:如对象是直系亲属(父母 配偶 子女),丧家为3天;如是岳父母或公婆,丧家为1-3天。同时,去外地料理丧事可给路程假,交通费职工自理,具体需根据当地及单位情况而定。
(六)休假: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以上,每年休假期为20天;休假天数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已享受了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的仍可享受休假待遇。1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因公务繁忙未休假者,年终补贴一个月岗位津贴。
(七)公伤假:凡因公受伤,根据市级医院以上鉴定证明,可给予公伤假。
(八)旷工: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满1天为旷工。
二、请假批准权限及手续
(一)请假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请假半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二天以内,先由科室负责人签注意见后,再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由局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半天由局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均需在考核科备案。
(二)所有请假申请及审批手续,都要及时报考核科。不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假期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均按旷工对待。请假、休假都要有文字手续,并作为记录考勤的依据
(三)所有请假结束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三、请假期间的相关规定
(一)出勤情况与津贴、工资待遇
1、职工月累计请事假3天以上者,扣发月岗位津贴60元;职工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请事假超过15天的,扣发二个月岗位津贴;超过30天扣发三个月岗位津贴;超过60天的扣发全年岗位津贴。
2、根据局机关制度执行情况督察小组每月抽查结果:月抽查2次未到者扣发津贴220元,月抽查2次以上末到者扣发当月全部岗位津贴400元;季度抽查累计5次以上末到者扣发当季全部岗位津贴1200元。
3、凡单位组织的重大活动、集体学习无故不到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
(二)、出勤情况与职工个人年终考核挂钩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年终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有旷工现象和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超过30次以上者;当年累计请病假 事假达到3个月以上者(特殊病除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确定为不称职:因酗酒、赌博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以上者;迟到或早退全年累计超过20次以上者。
3、出勤情况与纪律处分挂钩:有旷工现象和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以上者,给予批评教育;对旷工、不按时上下班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视情节轻重,按照《公务员法》有关纪律处分的原则和程序,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连续15天,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凡给予纪律纪律处分的职工,在纪律处分期间不得享受岗位津贴,当年年终考核不得优秀。
4、机关内部每季度个人考勤中累计缺岗5次,在全体职工会上通报,5次以上取消本人本年度评优资格,科室中出现2人被通报的,取消本科室年度评先进科室资格。
5、市委、政府督查办全年考勤中个人出现2次以上(包括2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并取消个人年度评优资格,科室中出现2人以上(包括2人)全年考勤中3次以上缺岗,取消科室评先进科室资格。
6、实行考勤结果与个人、科室年度评优挂钩制度。
四、检查与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分局机关内部考勤和市委、政府督查办抽查考勤两种,局机关采取不定期抽查办法。局机关制度执行情况督察小组每月至少抽查五次、平时由考核科、办公室负责日常考勤。考核科、办公室要不定期检查出勤情况。每次考勤情况由督察小组当日通报。
(二)局机关全体人员要严守纪律,自觉履行请销假手续,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各科室负责人要严把机关工作纪律,杜绝工作中懒散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科室负责人如不能严格管理,基至包庇、隐瞒违纪行为者,追究其连带责任。
(三)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本管理制度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机关原请休假管理办法同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