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2年对旗区统计重点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2     来源:数管中心                                     【打印】【关闭


   

各旗区统计局、康巴什发展局: 

  现将《鄂尔多斯市统计局2012年对旗区统计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核办法认真执行。 

   

   

  一二年四月一日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2012年对旗区统计重点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提高”为目标,进一步调动各旗区统计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全市统计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充分发挥政府统计系统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鄂尔多斯市统计局在总结以往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和原则 

  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以加强统计服务为重点,以普查工作为抓手,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立足之本,以“企业一套表”为突破,以提升统计整体功能和统计能力为目标,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在统计系统内部形成一种争先创优、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理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 

  二、考核时间和范围 

  考核时间为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考核范围为各旗区统计局、康巴什发展局。 

  三、考核内容(1000分) 

  (一)基本业务(200分) 

  做好基本业务是统计工作的核心,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及专项调查是确保数据质量的关键。基本业务考核分为两部分,一是按报表质量和上报时效由各专业科室排出名次,第一名满分,其它名次按顺序依次递减;二是由局数据巡查小组根据各次数据巡查情况打分;最后由考核科将两项得分情况汇总后得出各旗区基本业务最终分值。 

  (二)统计服务(200分) 

  各旗区统计局每年至少完成5篇高质量调研报告,全年人均完成3篇统计分析。各旗区要于季后8日前上报分析采用情况,所报分析采用稿件要有目录同时上报目录电子版(采用级别要一目了然)。市局对旗区分析采用情况将按季进行通报。统计分析报告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不得分,完成任务的,按采用层次分别记分,最后按人数将各旗区总分平均后排出名次,第一名满分,其它名次按顺序依次递减。这项工作由考核科、综合科监督考评。 

  (三)普查工作(100分) 

  做好人口普查的后续和经济普查准备工作。这项工作由人口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中心监督考评。 

  (四)基层基础建设(100分) 

  基层基础建设是统计工作的立足之本,要求各旗区完善“统计视频会议室”的建设;落实乡镇统计专网建设工作,尽快建成统一、畅通的统计信息网络体系;积极推进乡镇统计工作站基层基础建设达标工程,各旗区要进一步做好统计机构标准化建设向“五星级”标准迈进;完善统计管理体制;确保统计队伍稳定;这项工作由市局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监督考评。 

  (五)“企业一套表”工作(200分) 

  成立“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机构,负责报表催报、数据评估等工作,促使企业报表报送率达100%;做好网上直报数据与年报、定报的衔接工作;做好旗区、乡镇统计专网的运维工作,确保联网直报工作顺利进行;积极组织“三上”企业,做好“企业一套表”的培训工作;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开展宣传工作,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向市局上报“企业一套表”简报,内容真实、丰富。这项工作由计算站和相关科室监督考评。 

  (六)统计能力(200分) 

  加强旗区统计局领导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把改革创新作为重中之重,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统计内容、服务方式、技术手段、统计法制等六个方面求得突破。强化财务管理、政务信息、干部培训、统计执法等各项工作。这项工作由市局领导及相关科室监督考评。 

  四、考核及奖励办法 

  (一)各旗区于7月15日、12月15日前上报上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 

  (二)单项重点工作得分按照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第一名得满分,后面各名次依次递减该项分值的5‰。六项单项得分汇总得出各旗区综合得分和名次。 

  (三)考核设综合奖和单项奖两类,综合奖分特等奖和一等奖,分别奖励2万元和1万元;单项奖分基本业务、统计服务、普查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企业一套表工作、统计能力等6个单项考核的第1名,各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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