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转业士官接收安置
发布日期:2016-08-24     来源:市民政局                                     【打印】【关闭


   一、本区入伍及非本区入伍的退役士兵的安置流程

   本区入伍的退役士兵每年三月份以前持安置卡、退役证、退役军人介绍信、家庭户口簿,到东胜区民政局安置办公室报到登记;非本区入伍的退役士兵不与接收。

   二、接收安置专业士官 

  转业士官退出现役后,由自治区民政厅安置部门统一接收,然后按规定分别下发各旗、区“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转业士官持内蒙古自治区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转业证书、家庭户口簿,于五月份前到东胜区民政局安置办公室报到登记。

      三、每年七月份东胜区民政局安置办公室将当年接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汇总上报东胜区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安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安置时间、安置单位后,由东胜区民政局安置办公室填写“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分配工作介绍信”,办理安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