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分类的基本结构
发布日期:2016-08-24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关闭


  我国的职业分类结构包括四个层次,即大类、中类、小类和细类,依次体现由大到小的职业类别。细类作为我国职业分类结构中最基本类别,即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社会职业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八个大类分别是:

  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

  

  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第七大类:军人;

  

  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目前,我国职业种类,工种的数量以及划分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所划分的职业种类,我国职业共有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所划分的工种类别,共有分为45个行业,4700多个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