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组织“华中数控杯”第四届数控技能竞赛的通知(内人社发〔2010〕163号)
发布日期:2016-08-24     来源:                                     【打印】【关闭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172号)有关精神,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要求,引导企业加强在职职工培训,推动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数控高技能人才培养,我区决定组织内蒙古自治区“华中数控杯”第四届数控技能竞赛(以下简称数控竞赛),并选拔优秀选手按照国家分配名额参加全国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工种)和范围 

  竞赛设置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含四轴、五轴)三个竞赛职业。 

  竞赛分为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三个组别。其中,学生组分为高等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和高级技校(技师学院)三个小组。 

  二、参赛人员 

  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职业院校教师,在校的(含应届毕业生)高职、高专、高级技校学生以及中专、技校和职高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的竞赛。 

  三、竞赛标准 

  本次数控竞赛职工组和教师组以《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标准、《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标准和《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要求为基础;学生组以《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标准、《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标准和《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各组别命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具体内容见第四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决赛技术文件》)。全国决赛由全国组委会有关专家统一命题,自治区竞赛由自治区组委会根据全国决赛技术标准命题。 

  四、竞赛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华中数控杯”第四届数控竞赛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总工会联合主办,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办,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协办,并共同成立内蒙古赛区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此次竞赛有关事项。组委会下设技术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负责全区竞赛的技术指导和裁判工作。 

  全区竞赛以盟市或职业院校、企业为单位组织报名参加,每个单位各工种参赛选手一般不超过5人。全区竞赛在2010年11月7-10日在内蒙古机电职业学院举行(6日报到)。 

  五、奖励办法 

  (一)学生组 

  1、对在全区竞赛各小组各职业中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技师职业资格,2-3名授予高级工职业资格,并由组委会授予“全区职业院校技能优秀学生”称号,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2、对参加全区竞赛的其它选手,成绩合格者(理论和实操均在60分以上,下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高级工职业资格,并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二)职工组和教师组 

  1、对在全区竞赛各职业中获得前三名的选手,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颁发荣誉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由组委会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2、获得全区竞赛各职业第一名的,可按程序申报“全区五一劳动奖章”。 

  3、对参加全区竞赛的其它选手,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并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各个组别参赛人数不足15人的工种,奖励人数由组委会按照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有关规定另行确定。 

  六、其它事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精心安排,鼓励企业职工和院校师生积极参与,保证竞赛规模,实现以赛促练。凡开设本次竞赛职业专业的高等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和高级技校,原则上必须参加竞赛。接此通知后,各盟市、职业院校、企业即可组织报名参赛。参加全区竞赛的选手报名表、汇总表和领队教练员名单(附件2、3、4),由参赛单位在10月26日前统一报自治区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可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原件用特快专递邮寄)。全国竞赛技术要求可登录中国就业网和第四届数控技能竞赛官方网站查询(www.chinajob.gov.cn/,www.cncc2008.com.cn/),自治区竞赛技术要求可登录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查询(www.nmldt.gov.cn/)。 

  电话:0471-6967106(传真)、6944622 

  联系人:张晓东

  邮编:010055 

  邮箱:pxjyc@sina.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二○一〇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