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饭店的评定
发布日期:2018-05-10      来源:市旅游局                    【打印】【关闭
 
  

事项名称

星级饭店的评定

办理依据

《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

申请受理条件

饭店开业一年后可申请评定星级,经星级评定机构评定后,星级标志使用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应进行重新评定。

办理机构

鄂尔多斯市旅游局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程序

1、由旗区旅游局向市旅游局提交推荐报告文件,待市星评委审批;并在鄂尔多斯旅游网下载并填写基本信息; 2、到市星评委办公室提交报告书和推荐材料,并领取报告书;市星评委收到申请报告和材料后安排星级饭店检查员进行实地初查;3、实地初查后,对不符合星级评定标准的饭店提出整改意见(以发文形式),对符合星级评定标准的,按评定权限推荐或审批;4、办理牌匾证书。

所需材料

填写《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报告书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国泰广场T6 市旅游局质量管理科

咨询电话

04778588523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