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自建房) |
办理机构 | 鄂尔多斯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房屋登记办法》。 |
所需材料 |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 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3、土地使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 5、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等有关部门立项批文; 6、房屋已竣工证明; 7、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户籍平面图; 8、其他必要材料。 |
办理地址 | 康巴什新区CBD-T5-3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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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电话 | 0477-8319629 0477-8319630 0477-8319631 0477-8319632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办理程序 | 申请 →受理→审核(初审→复审→审批)→缮证→记载于登记簿→收费→发证→归档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工本费:10元/件。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