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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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房屋登记办法》。 |
申请受理条 件 |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申报资料按要求提供齐全; 3、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
办理流程 | 申请 →受理→审核(初审→复审→审批) →缮证→记载于登记簿→收费→发证→归档 |
办公场所地址和办理 时 间 | 地址:鄂市东胜区天骄路金辉大厦四楼, 办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申报材料列表 |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买卖合同5、; 5、购房发票; 6、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 7、“两共”基金收据; 8、房屋户籍平面图; 9、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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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间描 述 | 30个工作日 |
收费设置 |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 3、工本费:10元/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