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经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全市工商系统的有: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企业年度检验。
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企业登记(内资、外资、集团、外国企业)。
三、保留的行政服务事项:
1.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管理;
2.企业动产抵押及公司股权出质登记;
3.名称预先核准。
四、下放旗区局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
1.冠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
2.拍卖备案;
3.格式合同备案;
4.户外广告登记管理;
5.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管理。
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