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发布日期:2018-05-10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关闭
 
  

行政权力目录(行政确认

 

事项名称

认定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类别

行政确认

设立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55号)、《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13]35号)。

范围对象

 

各类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其他社会培训机构

办理科室

就业培训科

联办单位

承诺时限

收费情况

收费依据

标准

申报材料

认定所需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并附《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表》(附件1);
  (二)培训机构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设立的培训专业及培训时间、收费标准;
  (五)教师、专家名单及教师资格证或聘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六)教学管理制度及教学大纲和选用的教材名称;
  (七)教学及实训场地自有或租约凭证。

办理程序

 

 

后附流程图

业务量

 

 

 

 

 

 

备注

 

 

  认定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