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
办理机构 |
鄂尔多斯市公安消防支队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所需材料 |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
办理地址 |
鄂尔多斯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 |
办理电话 |
0477-8599623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办理时限 |
二十个工作日 |
办理程序 |
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交至鄂尔多斯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业务受理室进行登受理记,由审核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工程签发同意意见书;对审核不合格的工程签发不同意意见书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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