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发布日期:2018-05-10      来源:市公安局                    【打印】【关闭
 
  

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办理机构

鄂尔多斯市公安消防支队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所需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办理地址

鄂尔多斯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

办理电话

0477-8599623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办理时限

二十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交至鄂尔多斯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业务受理室进行登受理记,由审核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工程签发同意意见书;对审核不合格的工程签发不同意意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备注

 

 
  附件:审核信息公开格式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