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请办理 |
办理机构 |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受里、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护照法》第四条 |
所需材料 |
1、申请人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并贴有符合办证标准的照片。 2、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办证现场提出申请,接受面见询问,并采集现场人像。 4、护照换发:提交旧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护照损毁补发:提交损毁护照及损毁原因说明。 6、护照遗失补发:提交报失证明和书面情况说明。 7、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8、出国朝觐、劳务及涉外收养儿童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事由免交相应的证明。 9、加急办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办理地址 |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康巴什新区) |
办理电话 |
0477-8582066 0477-8582065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2:00---5:00 |
办理时限 |
盟市直接受理的申请材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受理、审批签发。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
办理程序 |
1、领取或下载《普通护照申请表》。2、填写表格并贴有符合办证标准的照片。3、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受理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缴费并领取出境受理通知单。5、按预约日期到出入境大厅取证。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依据国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标准 普通护照200元,加注20元,补发(损毁、丢失)普通护照400元,加急办理证件不收急件费。 |
备注 |
下载《普通护照申请表》时需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